南江县投资促进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原南江县招商局)成立于1999年,主要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拟定总体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监督、检查、考核招商引资工作;招商项目的收集、包装、策划、制作南江县投资指南和宣传资料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谋划和储备招引项目。瞄准市“1+3”和县“1+1”产业定位,组织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骨干力量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第三方机构深入研判县情,将资源优势和发展路径相结合,策划包装项目55个以上。
(二)加大重大项目跟进力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掀起“大抓招引、抓大招引”热潮。瞄准“三类500强”、大型国企央企、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加强对接,梳理投资意愿,紧跟洽谈合作,更新完善在谈项目台账。落实县级领导“一对一”挂联招引在谈项目和“四个一”工作机制,重点跟进川能投、佳沃集团、上海农乐等一批重点意向投资企业,力争签约5亿元以上项目5个,10亿元以上项目4个。
(三)推动招引项目落地见效。建立专班推动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开工、入统,确保2022年新引进5亿元以上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分别不低于100%、100%、20%。加大履约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签约项目如期开工,开工项目应统尽统,及时入统。
(四)围绕资源开发转化。深度梳理我县优势资源,全面摸清水、风、光、气、林、草、矿等资源优势,包装一批文旅康养项目、食品加工项目、矿产资源开发(石墨、霞石)及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利用项目,引进一批特色农业体验和主题游乐项目、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利用项目、食品饮料生产加工项目。
(五)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紧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领域,深度研究产业转移形势,借助东西部协作契机,加快建设浙川健康食品产业园,推动一批东西部协作项目在南江落地见效。聚焦成渝双城经济圈的产业链、供应链及相关配套服务,主动融入产业重塑,抢抓产业外溢机遇,加快融入成渝双城经济辐射圈。
(六)以市场换产业项目。深度研究我县医药、食品、物流及大宗商品、大宗工业品的市场份额和实际需求,根据本地市场实际,引进一批食品饮料生产、预制菜加工、中药材加工、机械制造加工等项目。以我县市场换取产业项目签约落地、投产见效,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辐射周边市场。
(七)开展“南商回家”活动。广泛收集在外成功人士名录,聚焦在外南商回家发展意愿,县级层面举办“南商回家”专题投资推介会2场次以上,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每月提供企业投资意愿有效信息1条,乡镇(街道)要举办“南商回家”专题投资推介会1场次并签约符合主导产业项目1个。
(八)全链推进,延链聚合。明确招引工作重点,围绕市“1+3”和县“1+1”产业发展定位,注重产业延链,招引项目必须按照7个产业链推进,且新引进项目中“1+1”主导产业占比、制造业占比、落地园区占比均不得低于70%。
(九)靠前作战,借力平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不低于36次,每次走访企业不低于2家,对接项目年内落地不得低于10个,招引投资金额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3个。借力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西博会、海科会等平台开展活动,签约项目30个以上,签约金额60亿元以上。
(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积极探索和推动社会化招商,在专业招商、委托招商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根据储备项目和本地实际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专题招商、以商招商、网络招商、商会协会招商、行业对口招商、园区抱团招商、投资顾问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多渠道提高招商引资的质效。
(十一)落实工作举措。积极争取省市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措施。举办一期投资促进专题培训、优化一批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组建一支外抓招引攻坚团队、考录一批投资促进专业人才、挂职一批招商一线干部,表扬一批投促成效突出单位(个人)。完善考核激励,坚持问题导向,优化目标考核结构,坚持“月度交账、定期考核、末位发言”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工作合力。采取现场验靶、个案剖析、经验交流等路径,晒项目、亮成绩、找问题,拼出真作风。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重点聚焦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质效。积极做好“全市十大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评选工作。
(十二)加强园区建设。依托园区产生的规模效应和配套作用,围绕建设“一区两园四基地”〔“一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两园”:东榆健康食品产业园、凰龙——乐坝新材料产业园;“四基地”:长赤、云顶、沙河、正直、八庙、下两等食品饮料产业原材料基地;大河、兴马、石滩、关门、高塔、公山、赤溪等生物医药产业原材料基地;坪河——杨坝——桥亭新材料基地;大河——兴马(抽水蓄能)、贵民——赶场(风能)新能源基地〕工业发展布局,加大园区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强园区的承载能力,提升园区各项资源的使用效率。
(十三)优化投资服务。通过招商引资调度会、月度交账会、招商引资专题会、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等多种形式,定期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研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积极促成项目落地。深化推进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和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动态清零”行动,优化精简审批流程,限期办理审批手续,开展代跑代办“金牌保姆”服务,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好承诺事项清理兑现工作,不断优化投资软环境,定期召开外来投资暨民营企业协调服务季度座谈会,针对市场主体、项目招引等工作出现的各类问题、遇到的实际困难,要按照“三个一”(能立即解决的一天内必须解决,较小难度的一周内必须解决,需多方协调的一月内必须解决)要求全力解决,以务实举措和良好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南江县投资促进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项目股、投促股。
(二)下属事业单位情况:我局下辖南江县项目策划中心、南江县对外开放合作联络中心(下设成都、北京、重庆、西安四个分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县成立重点区域招商工作队4个、外抓招引攻坚队1个,资金预算到县投资促进局。
(三)人员情况:截至目前我单位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0名,目前实有在职公务员8名、工勤2名、退休人员5名(其中:事业2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18名,2023年度财政预算在编在岗人数28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2023年南江县投资促进局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2023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投资促进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70.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2万元、农林水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0万元。南江县投资促进局 2023 年收支预算总数1286.27万元(含上年结转),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7.9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 2023年收入预算128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6.15万元,比上年增加557.82万元,上年结转70.12万元,比2022年度结转增加70.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6.15万元,占总收入的94.5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结转70.12万元,占总收入5.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支出预算128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77万元,占总支出的32.25% ;项目支出871.50万元,占总支出的67.7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6.2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27.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成立外抓招引攻坚队,工作经费预算到县投促局;二是四个驻点招商工作队因工作量增加,其工作经费在2022年度基础上增加年初预算金额300万元(2022年度因疫情等多种原因年初仅预算100.00万元);三是投促局因工作原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在2022年度基础上增加265.00万元(2022年度年初仅预算35.00万元),四是2022年度12月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70.00万元结转到2023年度,纳入2023年度收入总计。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6.15万元,上年结转70.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2万元、农林水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6.15万元,比2022 年预算数658.33万元增加557.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成立外抓招引攻坚队,工作经费预算到县投促局;二是四个驻点招商工作队因工作量增加,其工作经费在2022年度基础上增加年初预算金额300万元(2022年度因疫情等多种原因年初仅预算100.00万元);三是投促局因工作原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在2022年度基础上增加265.00万元(2022年度年初仅预算35.00万元)。备注:因人员减少,2023年度基本支出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增加大于557.82万元。
2.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6.28万元,占总支出的92.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7万元,占总支出的3.40%;卫生健康支出21.62万元,占总支出的1.68%;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占总支出的0.12%。住房保障支出33.20万元,占总支出的2.58%。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商贸事务(款20113)行政运行(项2011301)2023年预算数为141.05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商贸事务(款20113)事业运行(项2011305)2023年预算数为175.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商贸事务(款20113)招商引资(项2011308)2023年预算数为8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任务。
(4)农林水支出(类213)扶贫(款21305)其他扶贫支出(项2130599)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保障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3年预算数为42.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1)2023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2)2023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3年预算数为7.06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023年预算数为12.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2023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3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无增减。
2.支出结构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无增减。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无增减。
2.支出结构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无增减。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支出37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46万元、津贴补贴35.69万元、奖金95.26万元、绩效工资4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4万元、住房公积金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万元(其中:奖励金0.01万元、生活补助3.77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3年运转类项目2个,总资金36.63万元,主要包括
1.公用经费 35.13万元,其中:办公费4.0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福利费4.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2.其他运转类1.5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项目资金为1.5万元,用于驻村工作人员为完成驻村工作目标任务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
2023年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合计经费870万元,主要包括:
1.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70万元(含上年结转7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2.驻点招商工作队经费40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区域驻点招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3外抓招引攻坚队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外抓招引攻坚队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4.分中心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各分中心完成招商引资及辖区内维权等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 2023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20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 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0.20万元
2023 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0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预算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
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南江县党政中心一楼,办公用房权属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截至 2022 年底,我单位一般设备及家具用具等资产总额38.99万元(成立外抓招引攻坚队时采购办公家具及办公电脑)。
(二)政府采购情况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 年,南江县投资促进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2023年未预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预算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7个方面经常性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经常性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286.27万元。
1.人员类项目 1个,涉及预算 379.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单位部分的各项保险缴费,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2.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6.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及驻村工作人员为完成驻村工作目标任务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支出;
3.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8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投促活动费用支出:2023年度全年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小分队招商36次以上;到位资金50亿元以上;到位省外固投资金18亿元以上;引进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1800万元,到位FDI资金30万美元以上;省市平台签约项目30个以上,签约金额60亿元以上;储备项目15个以上,包装编制项目册、投资指南、PPT拍摄制作、宣传片的制作(平台、小分队一事一PPT)。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上年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
(三)行政运行:(类201)商贸事务(20113款)行政运行(项2011301)用于我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类201)商贸事务(20113款)行政运行(项2011350)指我局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类208)(款05)(项01):用于单位参公管理退休人员(目标奖)生活补助。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类208)(款05)(项02):用于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目标奖)生活补助。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1)支出:指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2)支出:指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本单位参公管理人员的医疗保险、补充医疗、退休人员补充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本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补充医疗、退休人员补充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3):指财政部门安排的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提取作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投资促进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附: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南江县投资促进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