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12-15 11:03 来源: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十九届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设施长效运行,提高污水处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江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是指城镇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
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