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亭镇2022年预算编制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南江县桥亭镇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及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本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镇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山、水、林、田、路等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各项工作内容,抓实文教、卫生、公民素质教育等与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商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镇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等工作;妥善处理社会救济与安抚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镇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管理全镇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始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加强对疫情的宣传,利用微信群、条幅等各种宣传方式对接种政策、科普知识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做到新冠疫苗接种全覆盖。
(二)筑牢基层组织基础,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换届选举规章制度,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村和社区“两委”班子,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全面完成16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二是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准备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格审查标准;坚持严肃换届纪律,广泛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三)持之以恒抓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以“党建提升年”为主线,对标“持续推进七大提升”总体要求,将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加快建设山青业旺家和人富小康兴马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推进阵地建设提升;二是推进制度体系提升;三是推进组织能力提升;四是推进党建文化提升;五是推进队伍素质提升;六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导力、执行力、公信力提升;七是推进群众满意度提升。
(四)群策群力抓乡村振兴,强力推动经济发展
一是着力完善基础建设施建设;二是着力激活乡村精神文化;三是着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四是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五是着力盘活用好资产资源。
(五)一以贯之抓和谐民生,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着力保障民生福祉;二是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四是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五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概况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属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2022年实有人数75人(其中:行政37人,工勤3人,事业35人)。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等办公室。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1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社会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1、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245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8.92万元,占总收入7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0万元,占总收入28%。
2、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245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92万元,占总支出71%,项目支出706万元,占总支出2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58.9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35.4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及人员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6.08万元,农林水支出48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8.9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5.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41 万元,占 50.9%;城乡社区支出86.08万元,占4.9%;农林水支出488.03万元,占 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3 万元, 占8.7%;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 87.48 万元,占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占0.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2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00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支出,用于红叶之旅镇建设7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2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1752.9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305.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2.64万元,绩效工资212.72万元,津贴补贴135.17万元,奖金148.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7万元,住房公积金91.1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332.25万元,其中:办公费24.6万元,差旅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9.34万元,福利费11.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1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91.6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原因为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1.4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等。购买办公设备等支出1.4元,主要购买办公用品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78.2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97.2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933.95万元。
(四)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桥亭镇无购买服务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桥亭镇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