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8-10 17:54 来源: 四川省政府网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服务,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抓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党建提升年”为主线,对标“持续推进七大提升”总体要求,将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加快建设山青业旺家和人富小康兴马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推进阵地建设提升;二是推进制度体系提升;三是推进组织能力提升;四是推进党建文化提升;五是推进队伍素质提升;六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导力、执行力、公信力提升;七是推进群众满意度提升。

(二)群策群力抓乡村振兴,强力推动经济发展

一是着力完善础建设施建设;二是着力激活乡村精神文化;三是着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四是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五是着力盘活用好资产资源。
   (三)一以贯之抓和谐民生,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着力保障民生福祉;二是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四是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五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

(四)凝心聚力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始终坚持奋发作为;三是始终坚持勤政为民;四是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五是始终坚持廉洁本色。

二、部门概况

兴马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7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01.07万元,比上年增加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32万元,占总收入98.9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75万元,占总收入1.09%。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01.07万元,比上年增加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62万元,占总支出79.35%,项目支出165.45万元,占总支出20.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1.0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困难群体关爱资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6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0.87万元、农林水支出314.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2.32万元,比上年增加33.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

(一)基本支出635.6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72.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9.19万元,绩效工资34.15万元,津贴补贴77.24万元、奖金5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万元、住房公积金27.1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65.06万元,其中:办公费18.67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3万元、差旅费13万元、电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培训费0.3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福利费6.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9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97.93万元。

(二)项目支出165.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56.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常性项目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8.9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生产建设。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办公费。购买办公设备等,主要购买复印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0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8.95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兴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兴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编制公开说明.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