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2021-07-13 18:53 来源: 和平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巩固脱贫成效,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四个不摘”,建立解决特殊贫困的长效机制,深入推广产业扶贫模式。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导向作用。健全实现稳定脱贫、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2.夯实发展基础,有力有序推进现代农业。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发展现代农业。紧跟全县主导产业,围绕全镇总体规划,整合现有产业版块,连点成线、扩点成面,建设规模特色产业带。高质量完成1200余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3.秉承绿色理念,常态提升镇域环境面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继续实施“三大革命”,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河(湖)长”制、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镇域环境面貌。严格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察,强化考核,逗硬问责。

4.着眼民生福祉,统筹推进各类社会事业。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员等群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新农合、新农保参保比例,及时发放各类社保、惠农专项资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发生。不断加快老龄、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事业发展,统筹做好民族宗教、防汛抗旱、通信、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5.加强社会治理,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和平”建设,拓宽“雪亮工程”覆盖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加强法治教育,扩大法律援助。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 1个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办公室。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03人,供给车辆0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58.19万元,比上年增加19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19万元,占总收入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58.19万元,比上年增加19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47万元,占总支出83%,项目支出111.72万元,占总支出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8.1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7.82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区划调整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1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33万元、农林水支出211.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3.19万元,比上年增加19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区划调整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546.4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72.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1.41万元,绩效工资32.27万元,津贴补贴79.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6.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0万元,奖金49.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7.17万元,住房公积金27.09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63.11万元,其中:办公费6.76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4.79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5.51万元,福利费7.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0.5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1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1.14万元。

(二)项目支出111.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50.7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人武工作经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乡镇常聘律师顾问费、乡镇街道办纪检监察经费、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费、非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型水库管护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9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0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原因是无出国(境)需求。

(二)公务接待费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原因是压缩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设备、复印机、空调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80.75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11.72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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