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9 17: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属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对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疫情收集,组织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基层医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艾滋病防治与管理、结核病防治指导与管理、免疫规划指导与培训等工作;对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常态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抓好新冠疫苗接种,加强组织动员。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卫生应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处置。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组织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疾控人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5人。中心内设办公室、质控科、检验科、监测科、艾防科、疾控科、免规科、慢病科、结防所、健教科、财务科、总务科等12个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7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7.76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7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6万元,占总支出88.08%,项目支出92.7万元,占总支出11.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7.76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聘人员。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7.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685.0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7万元、医疗卫生558.62万元);项目支出9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聘人员。

(一)基本支出685.0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613.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1.63万元,绩效工资138.42万元,津贴补贴55.54万元,失业保险2.21万元,工伤保险1.84万元,生育保险2.21万元,目标奖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9.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5.99万元,退休人员补充医疗1.55万元,,住房公积金44.2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48.6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福利费9.22万元,工会经费7.3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4万元,其中:离休费11.54万元,离退休生活补助11.6万元。

(二)项目支出92.7万元,其中:规划免疫(儿童)计划经费43.0万元,水质监测检验试剂经费14.4万元,乙肝及结核病慢病防治等经费1.5万元,慢性病、地方病及健康素养经费11.0万元,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物质储备经费19.0万元,驻村地方经费3.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8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0.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0.1万元,原因是疫情期间公务用车使用较多,耗油量较高,维修费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18.5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及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821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6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运行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92.7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疾控中心2021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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