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
(三)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
(五)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鸣放防空防灾警报。
(六)负责开发利用和管理已建成的人民防空工程。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八)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九)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
(十)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的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既是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完成之年,也是国防动员新体制起步运行之年。全县人防系统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重要论述和对人防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牢固树立“大人防”理念,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防办工作安排,以应对强敌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以优化人民防空体系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建体系、备实战、推转型、落改革、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我县人防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决策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二)持续推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和追缴工作,依法依规将欠费企业移交法院执行并及时申报破产企业债权,按程序核销一批欠费项目,力争实现历欠清缴全面清零。
(三)持续抓好结建式人防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和安全监管,配合县农旅集团推动南江县旧城中心停车场(含人防工程)项目建设。
(四)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县域人防行业营商环境,加强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协同,实现审批环节前后衔接、快速运转,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满意度。
(五)持续推动县域防空警报迁建和故障排查、人防机动通信指挥车管理、人防规划和防空袭预案编制等各项工作,助力我县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我单位为政府办内设机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1人,人防通信指挥车1辆。无下属二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人防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计41.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5万元,上年结转2.79万元;支出总计41.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1.34万元,比2022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32.85万元增加8.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和人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当年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41.34万元,占 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5万元,占93.25%,上年结转2.79万元,占6.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4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4万元,占87.91%;项目支出5万元,占12.0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1.34万元,比2022年年初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32.85万元增加8.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和人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当年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5万元,上年结转2.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8万元、国防支出1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4万元,比 2022年年初预算数32.85万元增加8.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和人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当年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8万元,占41.56%;国防支出 18.95万元,占45.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占5.56%;卫生健康支出1.12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1.79万元,占4.3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公务交通补贴、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人民防空相关活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9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1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 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1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3年人防办无运转类项目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
2023年特定目标类支出5万元,人防工作专项经费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无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主要用于人防通信指挥车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负责战时通信保障、保障人防工程检查、各乡镇防空警报的维护与保养、防空演练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单位人防通信指挥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预算金额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