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3 11:50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域内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县乡镇、城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7、组织拟订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及批准后管理和监察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8、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权限范围内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利用,对地图和地图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测绘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验证、备案工作。管理全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5、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1、在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坚持用途管控,集约节约,构建要素保障格局。运用南江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底图。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及时形成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的规划成果。

2、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严守国土红线指标。严格耕地保护监管工作。继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守牢耕地红线。制定《南江县“田长制”制度(试行)》,落实“县-乡-村-组”四级责任制,全面做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和责有人担。

3、坚持精准发力,扛实责任,谋划未来发展思路。认真吃透政策,用活用足上级政策,探索自然资源发展新路径。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政策,用好用活利好政策,探索自然资源发展新路径。特别是生态红线、资源保护、资源转化利用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4、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织牢安全防护网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按照全县440个地灾隐患点涉及的5017户27118人受威胁群众的四级网格管理作战体系图,继续抓实镇级地灾网格总长64人、网长444人、格长477人、格员874人的监测责任,一如既往地抓好地灾防治工作。

5、坚持生态优先、惩防并举,建立生态治理秩序。持续打好蓝天保护战。有序解决关闭矿山、砖瓦窑等历史遗留问题,严防死灰复燃。统筹推进全县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大力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推进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生态修复等,编制一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项目。

6、坚持动态巡查,上下联动,狠抓监管工作不放松。把基层动态巡查向深度、广度延伸,定期组织巡查,并把巡查与专项整治、矿山安全监管有机结合,确保巡查时间、区域、责任三到位。强化多部门间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努力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7、坚持创新创造,优化服务,聚力民生工作大突破积极思考如何从固有的税源中深挖潜力,积极研究政策,最大程度地促进增收。对指标、闲置土地、乡镇机构改革后闲置资源纳入储备范围,同时,有效调控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努力实现收益最大化。加强对已完成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证的管理工作,撬动农民沉睡的巨额资产,为农村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

8、提高政治站位,责任担当,营造风清气正大环境。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督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的考核运用,在评优评先、奖优罚汰上动真格,倒逼基层在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用真心、下真功、出实招、求实效。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局机关本级及下属13个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92人,供给车辆1辆。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8696.45万元,比上年增加25781.0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付增减挂钩项目投资成本及收益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一)收入情况。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8696.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23.61万元,占总收入15.5%,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5.84万元,占总收入5%,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817万元,占总收入79.5%。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86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23万元,占总支出5.2%;项目支出27210.22万元,占总支出94.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696.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23.61万元,当年预算24272.8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21357.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增减挂钩项目投资成本及收益支出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8.0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455.84万元,上年结转3522.18万元,当年预算数比上年增加4.4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及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基本支出1486.23万元(当年预算1455.84万元,上年结转30.39万元),其中:工资支出974.48万元,占基本支出65.5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8万元,占基本支出1.4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3万元,占基本支出10.0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91万元,占基本支出3.5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1万元,占基本支出0.55%;住房公积金121.19万元,占基本支出8.15%,商品和服务支出141.95万元,占基本支出9.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1万元,占基本支出1.14%。

  2)2023年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上年结转项目支出3491.79万元,其中:驻村工作队经费支出0.01万元,非税征收经费支出200万元,占项目支出5.7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支出1098万元,占项目支出31.45%;2022年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支出2193.78万元,占项目支出62.8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161.9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16.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145.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61.1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8.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支出1343.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77.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65.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9.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1.7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3718.43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2817万元,上年结转901.43万元,当年预算数比上年增加2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减挂钩项目投资成本及收益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2023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23718.43万元(当年预算22817万元,上年结转901.4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0万元,占项目支出2.95%;资本性支出23018.43万元,占项目支出97.05%。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出23718.43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3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方面的 支出;土地开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1.43万元,主要用于:清华苑土地出让纠纷补偿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变更调查、卫片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3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预算拨款286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23万元,项目支出27210.22万元。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

人员经费支出134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0.04万元,绩效工资136.04万元,津贴补贴127.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9.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8万元,奖金330.87万元,住房公积金121.1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87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17.01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141.08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3.07万元,差旅费24.66万元,维修(护)0.3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8.34万元(当年支出6.8万元,上年结转1.54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12.89万元,福利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万元(当年支出7万元,上年结转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33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部门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27210.22万元,其中本年项目支出22817万元,上年结转4393.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增减挂钩投资成本和收益支出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当年预算与上年持平。

2023 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8.3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6.8万元,上年结转1.54万元,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当年预算与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 辆,2023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 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万元,上年结转0.42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变动。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23年底,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6.01万元,主要是:购买计算机、复印机、空调机、多功能一体机等。

(三)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无购买服务支出。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 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 个,涉及预算28696.4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345.15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41.0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7210.22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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